根据国际海事规范(如SOLAS公约、GMDSS系统要求)及船舶通信技术标准,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可分为以下六大类,每类包含具体设备及其功能:
一、基础语音通信设备
1. 甚高频无线电(VHF)
功能:短距离通信(20-100海里),用于船舶间协调、港口作业、遇险呼叫(频道16)及日常通信。支持数字选择性呼叫(DSC),可自动发送遇险警报。
工作频段:156-174 MHz(含国际遇险专用频道70)。
规范要求:所有船舶强制配备,需持续监听频道16(遇险频道)。
技术更新:2028年起需符合ITU新版频道安排(新增四位数频道)。
2. 中频/高频无线电(MF/HF)
功能:中远距离通信(覆盖50-数千英里),通过单边带(SSB)模式实现船岸通信、遇险报警及气象信息接收。
工作频段:MF(300 kHz-3 MHz)、HF(3-30 MHz)。
关键组件:
DSC编码器/值班接收机:自动处理遇险呼叫。
窄带直接印字电报(NBDP) :用于自动收发海事安全信息(MSI)。
二、卫星通信系统
1. INMARSAT船舶地球站(SES)
功能:全球范围内语音、数据传输,支持遇险报警和日常通信,覆盖A3海区(离岸200海里外)。
类型:包括C站(低速数据)、F站(高速语音/数据)。
2. 移动卫星业务终端(如Iridium系统)
功能:极地等无INMARSAT覆盖区域的备用通信手段。
三、遇险报警与定位设备
1. 应急无线电示位标(EPIRB)
功能:遇险时自动/手动激活,通过卫星发送位置信息至全球搜救系统。
类型:
卫星EPIRB:1.6 GHz(INMARSAT)或406 MHz(低轨卫星)。
VHF EPIRB:70 MHz,近距离报警。
安装要求:A3/A4海区船舶强制配备。
2. 搜救雷达应答器(SART)
功能:遇险时响应雷达信号(9 GHz),在搜救雷达屏显示位置。
替代设备:AIS-SART(通过AIS系统发送位置)。
四、海事安全信息接收设备
1. 奈伏泰斯接收机(NAVTEX)
功能:自动接收518 kHz频段的导航警告、气象预报等MSI,直接打印输出。
覆盖范围:200英里内,强制配备于A1-A4海区船舶。
2. 增强群呼接收机(EGC)
功能:通过卫星接收全球范围的MSI,需与INMARSAT终端配合。
五、应急与救生通信设备
1. 救生艇筏双向VHF无线电话
功能:救生艇与搜救单位间近距离通信(频道16),防水设计。
数量要求:每艘救生艇配备1台,全船至少3台。
2. 现场(航空)双向VHF电话
功能:与直升机等空中搜救力量协调。
六、辅助通信系统
1. 数字选择性呼叫(DSC)值班接收机
功能:24小时监听遇险频道(如VHF CH70、MF 2187.5 kHz)。
2. 船桥间通信设备
功能:船舶内部关键区域(驾驶台、机舱)的语音通信。
3. 国际规范与配备标准
根据 SOLAS公约 和 GMDSS 要求,设备配备按航行海区分级:
海区类型 | 定义 | 强制设备 |
---|---|---|
A1 | VHF覆盖区(20-30海里) | VHF+DSC、EPIRB、NAVTEX、SART、双向VHF |
A2 | MF覆盖区(A1外至100海里) | A1设备+MF/HF+DSC或卫星终端 |
A3 | INMARSAT覆盖区(70°S-70°N) | A2设备+INMARSAT终端或HF+DSC |
A4 | 极地海域 | HF+DSC+卫星终端 |
4. 特殊船舶要求:
总吨>300吨的国际航行船舶需配备HF直接印字电传。
渔船需额外配备2182 kHz无线电话遇险频率值班接收机。
电源规范:备用电源需独立于船舶主电力,支持6小时以上通信。
5. 设备选型与维护建议
选型因素:船舶吨位、航线海区、船员数量及运营成本。
维护要求:定期测试DSC功能、EPIRB电池有效期检查、NAVTEX打印头清洁。
6. 新技术趋势:
AIS集成:AIS-SART逐步替代传统SART。
软件定义无线电(SDR) :单一硬件支持多频段通信,降低设备复杂度。
结论: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以 GMDSS 为核心框架,兼顾日常通信与遇险救援需求。设备配备需严格遵循海区划分和国际规范,同时结合技术发展优化系统可靠性。船东应定期更新设备以符合最新标准(如2028年VHF频道新规),确保海上生命安全。